产学研字〔2020〕12号
各单位、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南宁学院科研管理条例(试行)》(南院科〔2016〕14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广泛动员教职工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以城市产业与社会服务、质量技术工程、机电与先进制造、交通物流、土木建筑工程、桂商文化、互联网+、艺术设计等重点领域为主线,坚持应用性、对策性和实证性研究为主的研究方针。选题时要突出应用研究,服务于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研究工作时间有可靠的保障,有能力负责该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每人限参加2个项目,且项目研究内容不能重复。
(三)项目成员控制在3至5人之间,且应为与本项目研究领域有关的人员,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项目申报的主持人:
1.已有在研且未结题的教授培育工程项目负责人;
2.已有在研且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3.已有2项在研且未结题的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负责人;
4.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教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教师;
6.曾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五)校级科研项目应符合学校定位并切合学校发展实际,学校对以下情况给予立项倾斜:
1.对切合学校发展实际、与选题范围中具体研究内容相符合的项目给予倾斜;
2.对新入职教师或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教师给予倾斜;
3.对科研成果或指标中,能产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含发明专利的项目给予倾斜;
4.对能将专利转化成产品的项目给予倾斜;
5.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切实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倾斜;
6.对能够带动学生参与科研的项目给予倾斜。
三、结题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至少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条件,方可结题:
(1)发表与课题相关的EI、SCI、SSCI、CSSCI、国外权威刊物论文或者中文核心论文1篇;
(2)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普刊论文2篇;
(3)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普刊论文1篇,并申请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4)申请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者与课题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
(5)在研期间获得横向经费及其他。
四、类别与资助金额
南宁学院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2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1万元,有学生参与,并作为项目成员排名前三且在项目结题前不变更的,每个项目经费增加500元。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报者根据自身开展的项目研究情况选择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产学研处将对项目申报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核实。
(二)立项时间一律从2020年5月起开始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请各负责人必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特殊时期只接收电子版材料,待立项通知发布后,再由科研秘书(没设置科研秘书的部门,请指定一个老师负责)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36室。
附件:1.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类
2.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2020年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仁焕,联系电话:1893472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