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单位:
现将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宁市兴宁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在兴宁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兴宁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兴宁区注册且项目实施地点在兴宁辖区的单位;辖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兴宁区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兴宁区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由于我校隶属邕宁区,故南宁学院只能作为第二单位与兴宁区的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作为第一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只需我校在申报书和联合申报协议等材料盖章,如需要盖章请于2021年2月3日前联系产学研处办理盖章手续。具体申报要求和提交材料事宜,详见通知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产学研处,联系人:姚锦金,联系电话:5900992、18376619769。
附件:
1. 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