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已于2022年5月16日启用广西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启用广西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注册网址及注意事项
填报人可登录网址http://stams.gxinfo.org/,选择“系统登录”板块的“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并填写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
“登录账号”建议使用个人姓名全拼,以便识别。“单位名称”请填写“南宁学院”,请勿填写到二级部门名称。注册完成,返回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称和密码即可登录。
填报人账号与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的个人账号共享,无需重复注册。
二、登记流程
(一)填报人填写科技成果信息并提交至完成单位管理员(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陈芸生老师)。
(二)完成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广西科技成果登记机构。
(三)广西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形式审查后在线公告,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即在线生成登记证书。
(四)填报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证书,证书相关信息公开供社会查询。
(五)具体系统操作使用方法请查阅《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要操作手册》(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桂科成字〔2021〕72号),广西各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前应当办理成果登记,自治区本级各职能部门、市级及以下各级各部门资助科研项目的产出成果应当办理登记。
(二)广西科学技术奖的主要支撑科技成果应当办理登记。
(三)鼓励有关单位、个人及时为非财政资助产出的科技成果办理登记。
(四)广西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全年开放登记业务。
(五)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科研管理科陈芸生老师,联系电话:5900850。
附件:1.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要操作手册
2.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启用广西科技成果在线登
记系统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4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登记
办法(桂科成字〔2021〕72号)
南宁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