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字〔2020〕43号
各学院、部门:
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南宁学院科研管理条例(试行)》(南院科〔2016〕14号)、《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南院科〔2016〕15号)、《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院科〔2016〕16号)的等文件相关规定,请到期和逾期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延期申请到期的项目,具体包括教授培育工程项目、校级科研项目、校级思政专项项目、2018年桂商研究专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1《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应结题一览表》。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一)完成计划任务书中既定的各项结题条件;
(二)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要标注如“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等项目字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
1.项目负责人请于 2020年12月19日前将结题支撑材料、案卷目录、结题报告书、原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等电子版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后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产学研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2.文件命名形式:
(1)个人文件:一层文件请以“项目编号-姓名-项目类型”命名,如“2018JSGC01-张三-2018年教授培育工程(教授/副教授-自科/社科)”“2018XJ01-张三-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自科/社科)”“2018XJSZ01-张三-2018年思政专项”“2018GSZX08-张三-2018年桂商研究专项”。二层文件内容及排列顺序为:
0:支撑材料
1:案卷目录
2: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书
3:立项公文(请在附件12中找到对应文件将项目标注)
4:姓名《项目名称》任务计划书
5: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书
6: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支撑材料要求:建立文件夹,材料内容命名为“1.《论文名》期刊名(普刊/中文核心/EI)”“2.校外项目立项通知(县局级/市厅级)”等。若材料多可再根据材料类型分设文件夹如“1.论文2.项目”。
(2)学院/部门文件命名:一层“学院/部门-2020下半年校级项目结题材料”;二层“1.自科2.社科3.延期、终止表”(教授培育工程、校级科研分设自科社科,思政、桂商归为社科)。
(二)纸质版: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原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结题支撑材料、案卷目录(一式1份)等纸质版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整理后,于2020年12月19日前至产学研赵老师处(行政楼235)。为方便管理,所有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并按照附件1《南宁学院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清单》的摆放顺序装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内容或考核指标等调整过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7《南宁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
(二)有需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8《南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但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9《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申请实施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三)对到期不提交结题申请且不对项目作相关说明的,产学研处将对该项目进行警告、终止或撤项处理,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四)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经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五)所有材料严格按照附件提供的最新版本(格式)进行整理、排版、编写,如用旧版或者其他版本将无效。
附件:
1.南宁学院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2.案卷目录
3.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4.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5.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6.南宁学院桂商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7.南宁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
8.南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9.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
10.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11.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应结题一览表
12.历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立项公文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赵东东 联系电话:0771-59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