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9作者: 点击:

 

产学研字〔2020〕43

 

各学院、部门:

   南宁学院2020年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南宁学院科研管理条例(试行)》(南院科〔2016〕14号)、《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南院科〔2016〕15号)、《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院科〔2016〕16号)的等文件相关规定,请到期和逾期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延期申请到期的项目,具体包括教授培育工程项目、校级科研项目校级思政专项项目2018年桂商研究专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1《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应结题一览表》。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一)完成计划任务书中既定的各项结题条件;

(二)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要标注如“南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等项目字样。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

1.项目负责人请于 2020年1219前将结题支撑材料、案卷目录结题报告书、原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等电子版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后发送至产学研处邮箱nnxyky@163.com产学研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2.文件命名形式:

1)个人文件一层文件请以“项目编号-姓名-项目类型”命名“2018JSGC01-张三-2018年教授培育工程(教授/副教授-自科/社科)”“2018XJ01-张三-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自科/社科)”“2018XJSZ01-张三-2018年思政专项”“2018GSZX08-张三-2018年桂商研究专项”。二层文件内容及排列顺序为:

0:支撑材料

1:案卷目录

2: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申请

3:立项公文(请在附件12中找到对应文件将项目标注)

4:姓名《项目名称》任务计划

5: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书

6: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支撑材料要求:建立文件夹,材料内容命名为“1.《论文名》期刊名(普刊/中文核心/EI)”“2.校外项目立项通知(县局级/市厅级)”等。若材料多可再根据材料类型分设文件夹如“1.论文2.项目”。

2)学院/部门文件命名:一层“学院/部门-2020下半年校级项目结题材料”;二层“1.自科2.社科3.延期、终止表”(教授培育工程、校级科研分设自科社科,思政、桂商归为社科)

纸质版: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原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结题支撑材料案卷目录(一式1份)等纸质版材料交由科研秘书整理后,于2020年1219前至产学研赵老师处(行政楼235为方便管理,所有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并按照附件1《南宁学院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清单》的摆放顺序装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内容或考核指标等调整过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7《南宁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

(二)有需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8《南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但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9《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提交至产学研处审批备案。申请实施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三)对到期不提交结题申请且不对项目作相关说明的,产学研处将对该项目进行警告、终止或撤项处理,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四)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经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五)所有材料严格按照附件提供的最新版本(格式)进行整理、排版、编写,如用旧版或者其他版本将无效。

 

附件:

1.南宁学院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2.案卷目录    

3.南宁学院教授培育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4.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5.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6.南宁学院桂商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7.南宁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

8.南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9.南宁学院科研项目终止实施申请表

10.南宁学院2020年下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11.南宁学院2020年半年校级类科研项目应结题一览表

12.历年校级类科研项目立项公文

南宁学院产学研处

2020年1119

(联系人:赵东东  联系电话:0771-59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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